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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拍下了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後,被萬載縣警方帶走。警方稱,汪利用其子汪金亮糾集“兩勞”及社會閑散人員組成惡勢力團夥,採取跟蹤拍攝萬載縣部分黨政領導幹部違規違紀或其他隱私的方式,要挾插手部分工程項目或提出其他無理要求(6月20日《人民網》)。
    偷拍領導幹部算不算違法,取決於兩點:一個是偷拍的邊界,另一個是偷拍的目的。是在公開場合偷拍,還是到人家屋裡偷拍,性質是不一樣的。在公開場合偷拍,筆者認為沒有太大問題,因為領導幹部需要暴露在聚光燈下,這也是社會監督的一種手段。比如新聞中這對父子拍攝縣長家門口疑似送禮的內容,就不算違法,因為並沒有越界。這是偷拍的邊界問題。
  再看偷拍的目的。在拍到這些照片、視頻之後,有沒有要挾對方索取好處,或者讓對方做出某種妥協,是判定違法與否的關鍵。如果有,那就違法了,涉嫌敲詐。可從這對父子偷拍縣長來看,僅十餘天后就被抓,警方也未給出具體要挾情節。至於他們拍攝其他領導幹部,警方稱其要挾插手工程項目或其他無理要求,這個未必不是事實,但是還需要更多的信息來坐實,警方也應該出示一些證據。
  但無論偷拍有沒有超過邊界,無論偷拍之後有沒有敲詐勒索,對於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的線索,決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這是一個線索引發的兩個案件。比如重慶著名的不雅視頻案中,那樣的偷拍顯然是越界的,而且也有敲詐目的,但在對犯罪嫌疑人採取措施的同時,對於不雅視頻案中的那麼多官員,也採取了黨紀國法措施。
  很遺憾的是,在萬載縣這一偷拍事件當中,儘管偷拍邊界和偷拍的目的違法現象並不是那麼明顯,但那些被偷拍的官員們,包括縣長在內,仍舊逍遙法外。如此有視頻有真相,折騰了快一年,卻還是“尚在調查,不方便回應”,和抓捕偷拍父子的果敢與迅速相比,這樣的效率和態度,實在令人生疑。而在包括被拍官員在內的當地政府的主導之下,當地公安機關還用各種罪名控制偷拍的這對父子。或許汪氏父子的這些罪名都是真的,但在這樣的邏輯之下,也會給人很多口實。
  因此,這個案子,這對父子有沒有違法犯罪,是一個問題;但另一個問題是,領導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,怎麼處理?以及考慮到瓜田李下,當地執法部門是不是也應避嫌?只有釐清了這些,讓各個問題按著法律程序各行其道,互不干擾,才是光明、正確之舉。          (河南 王磊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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